安徽下发省级机关搬迁工作纪律通知 要求厉行节约
19.03.2016 11:07
本文来源: 安徽网络电视台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严肃省级机关搬迁工作纪律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
省级机关将于2016年4月1日至4月30日搬迁,现就严肃搬迁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严守各项规定。要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切实把各项规定要求落实到搬迁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省四套班子机关要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国务院批复精神,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省直有关单位要强化纪律意识,不折不扣落实规定要求。
二、严格用房分配。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配置办公用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各入驻单位要及时准确报送办公用房配置方案,包括房间号、面积、入驻人员名单和职级等信息,存档备查。
三、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严禁豪华装修,严禁奢侈浪费。入驻人员办公室一律继续使用现有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一律不得添置新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一律不得接受下属单位或企业赠送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
四、按时完成搬迁。各入驻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服从调度指挥,周密组织安排搬迁工作,确保4月30日前完成搬迁,及时为基层和群众提供服务。
五、确保工作衔接。各入驻单位要统筹做好搬迁工作与日常工作,加强与上下级单位的沟通协调,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平稳过渡。
六、加强监督问责。省纪委(省监察厅)要全程监督搬迁工作,确保各项纪律和规定落实到位。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搬迁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省纪委(省监察厅)设立举报电话:0551—62609148。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18日
原标题:安徽下发省级机关搬迁工作纪律通知 要求厉行节约本文来源: 安徽网络电视台
19.03.2016 11:07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