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司法局探索建立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动态研判制度

10.03.2016  10:07

 

日前,宣城市司法局研究出台《关于建立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动态研判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了9项思想动态研判内容,实施精准研判,切实关心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着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

方案》明确了掌握思想动态项五项具体举措,一是加强动态信息收集,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专题调研等方式了解握情况,收集意见建议。二是组建思想骨干队伍,选拔一批思想素质高,责任意识强,群众基础好,亲和力强的党员干部担任思想骨干,深入到群众之中,形成思想网络。三是建立健全谈心制度,常态化的开展高质量谈心活动,局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与机关党员干部谈一次心,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与所属分管人员谈两次心,科室负责人每季度至少与所属人员谈一次心,全方位了解他们的思想反映情况。四是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党内“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引导党员干部开展思想交流、召开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客观公正地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等途径,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五是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各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监督作用,每季度深入群众组织,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反映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

方案》对研判思想动态的处置方式进行了明确,一是综合分析研判,党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思想动态研判分析会,针对研判出的各类思想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工作措施。二是强化思想教育,结合分析研判出来的带有倾向性的思想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思想教育,采取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端正思想认识,解决思想问题。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比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思想动态研判工作,政治机关负责策划、组织、协调、检查、报告全局思想动态研判工作。四是弘扬积极因素,加强正面引导,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畅通反映意见的渠道,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宣城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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