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检察机关严把批捕关: 今年以来查明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216人
中安在线讯 12月26日,安徽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宗祥向部分省人大代表通报今年以来检察工作情况,他介绍检察机关加大对违法取证行为的调查核实力度,不能排除非法取证嫌疑的,不作为逮捕依据。今年以来,查明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216人,要求侦查机关对286件证据存在瑕疵的案件进行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
通报称,检察机关密切关注社会治安领域的突出问题,批捕各类毒品犯罪嫌疑人1958人,有效遏制了我省部分地区毒情蔓延势头。进一步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对宿州砀山县张红卫为首的4个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挂牌督办,依法批准逮捕76人。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依法办理了社会广泛关注的“e租宝”“三农资本”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系列案,全省共批捕犯罪嫌疑人530人。
紧紧围绕生态强省建设,今年以来共批捕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污染环境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96人。在为期2年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中,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63件18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7件28人。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件发生后,全省检察机关侦监部门迅速行动,主动联系公安、食药监等部门,积极介入事件处理和案件查办,确保了案件得到依法快速处理。截至目前,全省已批捕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7人。
“ 强化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及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高宗祥介绍说,今年以来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375件,同比上升6.25%;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75件,同比上升5.93%。
检察机关强化侦查活动监督,通过办理审查逮捕、受理当事人申诉等渠道,综合采取检察建议、书面纠正违法、移送涉嫌职务犯罪线索等方式,不断加大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漏捕漏诉等侦查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全省共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52件次;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的,追加逮捕212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涉嫌职务犯罪的,依法严肃查处。
高宗祥介绍,省检察院会同省公安厅制定出台《关于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的工作规定》,要求各地检察机关侦监部门对命案等重大案件在第一时间派员介入现场勘查、介入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等,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取证、规范侦查行为,防止“起点错、跟着错、错到底”。逮捕作为一种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把关依法办案,正确适用法律,努力做到少捕慎捕。今年以来,对构成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批准逮捕4461人,占不批捕总数的53.52%。(记者 黄娜娜)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黄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