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为朱儒玲追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模称号
18.09.2014 13:39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日前,司法部作出《关于追授朱儒玲同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模荣誉称号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朱儒玲同志心系群众、爱岗敬业、清正廉洁的崇高品格给予充分肯定。
朱儒玲,男,中共党员,安徽五河县人,1978年12月出生,1996年6月参加工作,2008年起从事司法所工作,2012年任安徽蚌埠市淮上区司法局沫河口司法所所长。2014年2月25日因病去世,年仅36岁。6年来,他成功调解各类纠纷案件1100余起,化解群体性事件11起,防止民转刑案件13起,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被群众称为家门口随叫随到的“和事佬”。在他牺牲后,国家、省级十余家媒体大篇幅报道了他的先进事迹,数十家媒体进行了转载。
《决定》指出,朱儒玲同志在司法所工作的6年中,牢记党的宗旨和工作责任,严格要求,勤勉工作;他爱岗敬业,对工作高度负责;他心系群众,竭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他作风优良、道德品格好,生活上艰苦朴素,工作中严守纪律,表现十分突出。
《决定》要求,全国司法行政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学习朱儒玲同志安心基层、恪尽职守,尽心竭力做好工作的敬业精神;学习他热爱群众、扶危济困,视服务群众为人生追求的高尚情怀;学习他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的过硬作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出色完成司法行政各项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做出新贡献。
(厅组织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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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9.2014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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