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艺平:切实发挥好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2.06.2017  08:52

经过长时间的精心筹备,我校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正式成立了,这是我校贯彻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精神,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加快高水平医科大学建设步伐的战略行动。

2014年2月,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明确要求将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教师评聘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统筹行使决策、审议、评定、咨询和学术纠纷裁定处理等职权,进一步突出了学术委员会在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在此背景下,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根据《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安徽医科大学章程》,启动了《安徽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的重新修订工作,于2014年底正式组建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面负责起草学术委员会章程、制定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案、组织遴选学术委员会委员等工作。经过反复论证、校内外征求意见,2016年12月,学校正式印发《安徽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2017年3月,学校通过《安徽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案》。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选,报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最终确定了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人选。6月6日,学校召开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成立大会,标志着学校的新一届最高学术机构正式诞生。

        本次校学术委员会换届,按照教育部和省委教育工委的文件要求,在组成人员设置上,坚持向一线学者、有学术代表性的学者倾斜,严格限定校党政领导、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的人数,在委员产生程序、委员构成等方面实现了创新性的突破。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主动提出不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既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也认真践行崇尚学术、尊重规则的价值导向。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由25名委员组成,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即职务委员共6人,不超过委员总数的1/4,选举委员19人。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学院(系、部、所)主要负责人的专职教学科研人员不少于1/2,从制度上保证了学术权力向专职科教人员倾斜,充分体现了教授治学和学术民主的理念,为建立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相对分离、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进行有益探索,这些,都是本届学术委员会换届的改革之举、创新之举,是我校认真落实依法治校、大力推进改革创新的实际成果和具体体现。

        新一届学术委员会依据《安徽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统筹行使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在学科建设、教学与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建设,以及各类学术活动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我们相信随着本次学术委员会的成功换届,学校学术委员会的运作与管理将更加科学、规范,有效行使学术审议、学术评议、学风维护和学术仲裁等方面的学术权力,对于营造自由活泼、健康向上的学术氛围,促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肩负着全校师生员工的重托,既是学校党委行政、全校教职员工对委员学术水平的认可,也是对委员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公平、公正水准的认可。希望各位委员珍惜身份和荣誉,履行好委员职责,真正成为学校改革大计、发展大业的“智囊团”,推进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的“领头雁”,科研能力提升、学术特色凸显的“加速机”,师资队伍建设、青年教师成长的“培养皿”,强化学术治理、优化学术环境的“净化器”,做立德树人的表率,做精研学术的表率,做履职尽责的表率。

需要强调的是,在全国高校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的当下,迫切要求我国科技创新的主力军之一——高等学校,规范学术行为,净化学术环境,在诚信、规则、务实的前提下主动融入国际科技竞争、合作与交流。新一届学术委员要按照“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的要求,履职尽责,勇于担当,自省自律,恪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学校学术声誉,以高尚的人格魅力、高超的学术水平和高质量的学术治理成果,赢得尊重和权威,要号召和示范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坚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诚信,为促进学校学术繁荣和高水平医科大学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