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特约评论】言论自由要有底线
14.04.2015 20:23
本文来源: 安徽医科大学
不可否认,习总书记所讲的这一类“少数党员干部”的做法在过去的一个时期内似乎是一种“时尚”,在个别较为私密的场合里插科打诨,以戏谑和嘲讽的口吻对有些人物和事件进行“再创造”、“再评论”成为了一种活跃气氛、予笑于人的“有效手段”。
也许有人会反问,我国的宪法和法律赋予了我们言论自由的权利,想说什么是我们的自由。没错,言论自由固然是现代社会的标识之一,但是无论在哪个国家,言论自由都是有限制、有条件来约束的。言论自由是一种权利,但这并不代表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不需要负责。
作为人民教师,除了守法,还要守纪。教师是一个特殊群体,因为人民教师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工作,涉及到民族的“铸魂工程”,关系到祖国的百年大计。我们每位教师或说每一位公民都有言论自由,但这一自由除了要在法律准许的范围之内,还要符合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利益。须知,无论哪一个团体里,都不会希望出现不利于团体发展和团结的个人或事件,教师的言论应考虑到其他群体的反应和感情,更不能有悖于社会的公序良俗和主流价值观。在我们的现实中,也有极少数同志忘掉自己身份,不顾职业道德,在课堂上甚至是会上会下,讲话也都不大负责任,听信他言,乱批乱点,不调查不研究,罔顾事实,信口开河,扰乱正常的思想认识,不利于育人,不利于学校事业发展。
广大教师,不管是在公共场合还是在私人领域,都需要谨言慎行,其个人私德远比其在众人面前所表现出的“光辉形象”更加重要。当然,这并不是要求广大教师在任何场合都要“铁面”示人,可也更不能为所欲为,口无遮拦。须知在任何场合你都要坚守一名教师的政治修养和职业道德。
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自由”言论,主流价值观是社会和国家的精神支柱,是人民的精神底线。作为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既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成员之一同时还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成员之一,更应时刻用党纪国法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讲规矩,守纪律,不踩“红线”,切实从行动和思想上维护党的事业,国家的事业和集体的事业,这应该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本文来源: 安徽医科大学
14.04.201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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