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未雨绸缪扎实做好尾矿库度汛准备工作
29.05.2014 13:04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是健全尾矿库包保责任体系。将全市的所有在用、停用和闭库的尾矿库全纳入包保责任体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尾矿库防汛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尾矿库负总责;同时对每座尾矿库(含停用和闭库尾矿库)明确辖区县区政府1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包保责任领导,并将包保责任在《马鞍山日报》和政务公开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了公告,要求责任人和包保责任人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汛期督查巡查,确保尾矿库汛期安全。
二是健全完善尾矿库应急保障体系。要求并督促责任企业汛前必须做好预案修订、应急物资储备、队伍准备和多形式的预案演练。并继续加强同气象部门合作,将县区分管领导、安监机构负责人、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科长手机纳入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及时发送气象和预警信息。为确保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市安监局又自建了汛期协同通讯系统,实现预警信息双通道发送,对极端恶劣天气做到早预警早防范。
三是组织开展尾矿库汛前安全互查和综合检查。在企业自查和县区检查基础上,市安监局组织开展了尾矿库汛前互查和综合检查。重点对尾矿库坝体安全性、排洪设施、应急救援预案及救援物资等相关情况进行了逐一排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由所在县区安监部门现场下达整改通知,督促企业汛前落实整改。目前,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任务已基本完成,符合加筑子坝条件的尾矿库子坝已加筑完毕。各级安监部门将继续加强汛期检查,确保全市尾矿库安全度汛。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9.05.2014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