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民政局: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体系,兴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07.01.2017  01:32

      自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启动以来,埇桥区民政局一直积极牵头抓组织、抓落实、抓实效,切实加强和改进全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埇桥区民政局2016年开工建设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位于灰古镇付湖村,建筑面积5000㎡左右,总投资1000万,目前已完成一层框架,计划2017年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除此,埇桥区民政局采取多项举措,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体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建立机制,完善救助管理体系。建立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各乡镇、社区开展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对外公布救助热线电话,并与周边县市建立救助协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救助信息网络。民政、卫生、财政部门分工负责街头患病的流浪未成年人医疗救助工作,保证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平台搭建,建设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以有利于流浪未成年人身心康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总投资1000万,未保中心共四层,设置床位100张,分区域规范管理,根据未成年人身体发育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住宿、饮食、学习娱乐等,随时热情接待流浪未成年人。

      三是摸底评估,加强家庭监护服务和监督。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社区保护网络,开展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等困境儿童的排查摸底和定期走访工作,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料、教育辅导、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帮扶转介等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开展困境儿童的排查摸底和定期走访工作,督促建立随访制度,对问题家庭进行监护干预,提升家庭抚养和教育能力。

      四是加强未保工作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建立并完善受伤害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培育青少年服务社会组织,建立受伤害未成年人发现、报告和响应机制,配合相关部门打击操纵、教唆、利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明确相关部门、基层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各类志愿者的工作职责和协作程序。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建立完善救助保护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救助保护能力建设,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

上报单位:埇桥区民政局
信息作者:李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