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审判白皮书
中安在线讯 5月31日上午,安徽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布“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
现状: 64 名未成年人被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
安徽省高院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5年,安徽省各级法院生效判决未成年被告人4816人,犯罪人数呈现持续下降态势,犯罪年龄集中在16周岁以上和18周岁以下。
在宣告刑上,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64人,被判处三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428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447人;被判处管制、拘役、缓刑、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2688人,非监禁刑适用率55.81%。
呈现特点 : 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突出
宿州市15岁未成年人李某的父母常年在外务工,与祖父母一起生活。2012年1月20日午后,李某与邻居7岁女童王某某等几位儿童一起住迷藏。玩耍中,李某支走其他几位儿童,用手捂住王某某嘴部,实施了强奸行为,致使王某某死亡。
当天发布的白皮书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特点,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突出。安徽是外出务工大省,留守原籍的青少年居多,部分青少年辍学闲散渐成“问题少年”,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四年间,全省留守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为2062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42.82%。
此外,未成年人犯罪手段暴力化也在不断加剧。四年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涉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严重暴力性犯罪突出,社会危害性大。
如2014年3月26日16时许,16岁的雷某与陈某某在中学门口遇到了苏某某,陈某某以产生过矛盾为由,与雷某将苏某某带到一处广场,对苏某某进行辱骂、打巴掌、罚跪、脚踢、烟头烫、烧头发、木棍打等方式,侮辱殴打苏某某,用手机拍摄裸照并召集多人观看。
此外,我省未成年人犯罪还呈现其他特点,一是犯罪人数占比较低。2012-2015年,全省法院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未成年被告人占全部刑事生效判决人数的比例为3.41%。二是共同犯罪特征明显。未成年人共同犯罪占全部未成年人犯罪的50%以上。四是犯罪类型比较集中。罪名涉及盗窃、抢劫等侵财型犯罪,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奸等犯罪亦比较突出,甚至还出现了毒品犯罪。五是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未成年被告人中,文化程度在初中及初中以下的有3928人,占81.56%。
分析原因:每个“问题少年”背后都有个“问题家庭”
“据调研,几乎每一个‘问题少年’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安徽省高院副院长石德和介绍,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至关重要。家庭教育不当或缺失,成为导致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因素。
例如,徐某某是一名高二学生,其父亲因盗窃罪被判入狱,跟随母亲唐某某生活。2014年1月,父亲出狱后,经常对徐某某和唐某某打骂。当月12日上午,其父母再次对唐某某母子辱骂,徐某某手持羊角锤,对父亲脑袋连续砸击致其死亡。
此外,致使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还有一部分是由于自身原因。14-18周岁的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发育的特殊时期,生理、心理未发育成熟,自我意识强,自尊心易受挫,缺乏明辨是非能力,且有强烈的逆反和报复心理,在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下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城市,而配套的就学、就业、帮教等机制相对滞后。”石德和说,异地未成年犯多数无经济来源、无固定居所,缺乏有效的监护,而原有社会管理机制是以本地户籍人口作为对象,无法为异地未成年犯提供社会帮教。加之“向钱看”的错误观念冲击,一些未成年人对物质和金钱盲目崇拜,继而走上违法犯罪歧途。(记者黄娜娜)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黄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