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男子暗恋30岁未婚美女 连发数月骚扰短信被拘留五日

02.04.2015  14:11

“你是我心目中的女神”“从我第一眼见到你,我就喜欢上你了”“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家住繁昌县荻港镇的刘小姐在过去半年中,收到许多类似内容的短信,被骚扰得苦不堪言。近日,繁昌警方终于帮刘女士“揪”出发这些短信的男子肖某,肖某被警方行政拘留5天。

刘小姐今年30岁,未婚,外貌姣好。从去年9月初开始,她的手机中几乎每天都能收到 “暧昧”短信,对方示爱的意图非常明显。刚开始的时候,她还以为是有人发错短信,就没怎么在意。但没想到的是,这类短信在此后的6个月内都没消停过。

在收到“暧昧”短信期间,刘小姐也曾多次以短信的方式拒绝对方。没想到,对方不仅没有停止对刘小姐的短信骚扰,反而变本加厉起来了。今年1月底,因为每天都被对方“纠缠”,刘小姐被弄得精神紧张,便向荻港派出所报了案。

警方接到刘小姐的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通过信息化检索,民警很快便找到了男子肖某。经过了解,家住繁昌县荻港镇的肖某今年46岁,各方面条件一般,至今未婚。他在老年活动中心打羽毛球时认识了刘小姐,随后便疯狂地喜欢上了她,通过别人打听到了刘小姐的手机号码后,就开始频繁地向刘小姐发骚扰短信。

肖某被警方传唤到派出所后,曾当着刘小姐和民警的面写下保证书,保证自己不再骚扰刘小姐。民警看他很是诚恳,便没有对其进行处罚。但后来肖某仍然连续发送十几条暧昧短信给刘小姐,干扰其正常 生活 。近日,警方以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为由,对肖某作出了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民警提醒说,《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是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马正超 任宽利 文

原标题:46岁男子暗恋30岁女子 连发数月骚扰短信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