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关怀关爱流动人口宣传教育。 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安徽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安徽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计生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突出关爱流动人口主题,利用新闻媒体、编排文艺节目、组织文化下乡、发放宣传资料、在春节前后开展流动人口主题演出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形成关怀关爱流动人口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
二是开展流动人口维权宣传。 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要在流动人口集中的企业和建筑工地,设置服务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各类宣传品,在车站、广场、集贸市场等流动人口集聚地,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宣传画、慰问信等方式传播流动人口维权知识;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教育,保障、维护流动人口各项法定权利。
三是开展流动人口便民服务活动。 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在流出人口较多的地方,依托乡村卫生、计生服务窗口,做好流动人口监测和传染病防控,适龄儿童疫苗查漏补种,生殖健康、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服务工作。设立流动人口服务台,现场为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和各项奖励。
四是积极为流动人口返乡就业创建条件。 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支持民营企业、服务企业等产业化发展的政策规定,对返乡创业就业人员放宽准入条件,简化审批程序,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要通过落实降低注册资本、实行贷款贴息、发放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创造良好的环境,引导怀远籍流动人员回乡创业发展。
五是关心关爱留守家庭和留守儿童。 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要通过规范的走访活动,了解留守家庭和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因地制宜、制定帮扶政策和落实措施。要通过“亲情牵手”,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统筹医疗资源,开展送医送药上门活动,组织开展义诊和免费治疗,使留守家庭成员、留守儿童获取优质医疗资源和健康服务。教育、住建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留守农民工子女入学和保障性住房政策,切实解决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蔡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