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望法院“四注重”审理婚姻家庭案件

08.01.2015  01:56
 

  安徽法院网讯  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始终注重加强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采取四项措施,切实保护老人、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推动和谐婚姻家庭关系的构建。2014年,共受理婚姻家庭案件234件,结案232件,其中调解88件,撤诉35件,调撤率53%。

  一是立案后注重梳理。对当事人起诉离婚只是一时之气的冷处理,给当事人一定的考虑时间,促进当事人重归于好。对感情破裂、和好无望的,及时依法审理。对矛盾随时可能激化的,立即上门做疏导工作。

  二是送达时注重调查。对离婚案件应诉材料的送达尽量采用直接送达方式,除可以更加直观的了解双方当事人各方面的情况外,还可通过邻居和基层组织更加客观得了解情况,为妥善审理案件打好基础。

  三是审理中注重调解。对有和好希望的运用各种方法促使其和好,对确无和好可能的则力促其达成调解协议,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四是结案后注重回访。对于离婚和好、撤诉及赡养案件,承办法官均记录在案,事后抽出时间到当事人家中走访,帮助他们解决在生活中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