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严肃查处一起露天焚烧案件

29.04.2015  13:05

  4月26日,望江县环保局会同凉泉乡、公安局和广电局查获了一起露天焚烧案件。凉泉乡凤林村一村民在田间露天焚烧杂草,乡政府接到群众举报后,联系相关单位迅速出动,扑灭大火并控制现场。据现场调查询问,此次焚烧过火面积近1亩,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焚烧产生的烟尘对局部空气质量产生了严重影响。当事村民周某对此供认不讳,周某称“因不知道杂草不能露天焚烧,图简单省事便一烧了之”。县环保局工作人员指出全县范围都属于县政府划定的禁烧区,周某的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之规定,依法应立即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事后周某也承认,因自己法制意识淡薄才犯下这个错误,对于应受到的处罚表示接收,并承诺今后不但自己不烧,还要积极宣传让身边其他的人也不要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