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一交警勾结“黄牛”帮人销除违章记录获二年刑

24.07.2015  16:47

新安晚报 安徽网讯望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杨某与“黄牛”共同勾结,用个人随身配备的“警务通”为违章车辆消除违章记录(俗称“销分”)并从中获利一案近日审结,杨某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黄牛”吴某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多名司机无故被扣分

48岁的任平(化名)是一名有着十几年驾龄的老驾驶员。轿车是任平平时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出远门则选择乘车。

为了及时了解违章驾驶情况,任平在手机上安装了违章告知提示软件。2014年11月的一天,任平查询发现,因为违章,他的驾照被扣光了12分。十分不解的任平到望江县交警部门反映了这一情况。无独有偶,在任平反映问题的前后,不少驾驶员都遭遇了驾照分被扣光一事。

由于被扣分情况主要集中在深夜,接到反映后,相关部门经调查发现,望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长岭中队民警杨某有重大嫌疑。

一交警暗中代人销分

望江县检察院经侦查发现,2014年6月,“黄牛”吴某通过他人认识了望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长岭中队民警杨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吴某与杨某商议,由吴某提供违章车辆、行驶证信息和用来扣分的驾驶证信息,再由杨某用配备的“警务通”为违章车辆销除违章记录,每销一分,吴某支付杨某15元的好处费。

自2014年7月至同年8月16日,杨某为他人违规销除车辆电子违章记录累计4040分,先后六次实际收取吴某给予的好处费38300元。每销一分,吴某从车辆违章人处赚取10元,共获利4万元左右。

交警“黄牛”均被判刑

近日,望江县法院审理认为,杨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负责交通事故及违章处理的职务之便,以帮助违章车辆销除违章记录的方式非法收受他人贿赂38300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吴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其行为构成行贿罪。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7月23日从望江县检察院获悉,该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这起行、受贿案中,杨某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吴某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杨某作案属个人行为

7月23日,望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有关人士在接受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杨某一般在深夜作案,这纯属其个人行为。

而对任某等众多驾驶员驾照被杨某销光分后怎么办一事,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杨某用来销分的驾照,一般为记分周期快要结束、即将进入下一计分周期的驾照。除了少数情况外,大部分驾驶人由于进入了新的计分周期,所以受到的影响较小。

至于找“黄牛”销分的违章驾驶人是否会被追责,望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有关人士表示,将对此进行研究处理。 姚云 莫雄 本报记者 蒋六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