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外包产业:支撑中国经济“新常态”

06.03.2015  16:36

  根据国家统计局在2015年1月公布的数字,中国经济2014年在新常态下保持平稳运行,全年GDP突破60万亿元人民币,按可比价格同比增长7.4%,增速回落至8%以下。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中国经济仍然处于工业化发展阶段,制造业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不可忽视。但是,从服务业对制造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以及对于满足内部和外部两个需求方面来看,大力发展服务业的意义更为深远。为实现经济增长从高速向中高速“新常态”的平稳转型,服务外包的发展需要再升级。

  在中国经济对外开放程度日益增加的今天,创造更为公开、公平的发展环境,以符合国际惯例的做法实施引导和重点促进,以服务外包为纽带,将中国的要素禀赋资源优势,满足再平衡期的特殊境外需求,将有助于实现各方福利的同向提升。中国需要在产业经济、对外贸易等诸多领域发挥服务业的作用,鼓励服务外包等产业合作模式,实现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一、服务外包助推中国经济“新常态”

  显著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表明,近年来中国的服务外包产业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如今,面对经济再平衡的重要机遇和挑战,中国需要通过发展和升级服务外包争取提升价值链的位置,充分发挥要素禀赋优势,以便适应新常态下的可持续发展。

   (一)向全球价值链高端挺进

  经济危机爆发7年多来,全球经济依然处于深度再平衡进程。贸易、投资、就业和治理等各方面都未形成新的稳定状态,新兴大国与传统大国之间的关系需要重构。作为制造业大国,中国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的低成本优势,在经济危机爆发后被大幅削弱。尽管2014年中国依旧创造了1322万新增就业机会,但在外需减弱的情况下中国经济需要新的支撑点。再平衡进程中各国在全球价值链上的分工正在深度调整,在微笑曲线上,中国需要从最低端向两端发展,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上的位置,而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则是实现这个目标的有力支撑。

   (二)助推要素禀赋优势有效利用

  适应经济新常态,需要更为有效发挥中国自身的要素禀赋优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字,2014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48.2%,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服务业的整体发展在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的同时,也不断开发出了新的服务市场。作为服务业的一部分,尽管服务外包的发展受发包方需求决定,但中国企业在接包能力方面具备一定优势。同时,服务外包有助于解决经济发展受到的环境制约。此外,在中国文化、理念等方面占据优势的服务业,对服务外包需求较大。促进此类领域的服务外包发展,能够有效发挥相关要素禀赋的优势,创造有利于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为产业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三)助力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尽管全球大宗商品市场呈现能源资源价格持续走低趋势,中国制造业发展的动力依旧受需求市场复苏疲软制约。中国经济仍然需要出口的有效支撑,发展服务贸易成为更为重要的选项。在资源、环境和人力资源的三种约束下,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需要进一步创新和升级服务外包的内容。除了要以嵌入模式大力提升传统制造业优势外,还应该在美国以“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引领经济发展的浪潮中积极参与进来。在土地资源日益稀缺的条件下,应减少呼叫中心等人均产值较低的服务外包业务,鼓励企业通过外包参与研发和创新等领域的价值分享,为离岸与在岸服务业发展提供支撑。

   二、“真金白银”的政策为服务外包“铺路”

  2015年1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服务外包的发展创造了更为优越的环境,有利于调动企业积极性,促进行业更好发展。

   (一)着力发展在岸服务外包

  《意见》加大了服务外包重点市场的拓展力度,在巩固和升级传统市场的同时,也努力开拓新的市场。《意见》提出,要立足服务外包产业现有基础和发展趋势,深度挖掘国内服务外包市场潜力,构建以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为主体,结构合理、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发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及京津冀等区域业已形成的产业集聚优势,率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同时发挥中西部地区区位优势,使之成为构建内陆地区开放型经济新高地的重要突破。

   (二)拓展重点区域促进范围

  通过开发区、特区等形式有助于实现较高水平的开放,实践证明这种以重点区域实现集中促进的方式是行之有效的,也有利于提高资源集成水平,为服务外包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意见》提出,根据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布局,统筹东、中、西部城市,将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数量从21个有序增加到31个。《意见》提出,有关部门要将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的教育资源、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互联及新技术应用的基础设施,以及企业的技术、管理和商业模式创新项目等纳入“十三五”相关规划。

   (三)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服务外包企业的国际化水平较高,政府理应帮助企业在更为公平的条件下与其他国家企业竞争。《意见》提出,要完善现有财政资金政策,优化资金安排和使用方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通过设立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引导基金等市场化支持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企业的投入。《意见》提出要完善税收政策,从区域和领域上扩大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部分税前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范围。

   (四)提供更全面的服务及支持

  为了更好引导、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的发展,《意见》提出了多项支持措施。《意见》提出,要加强金融服务,拓宽服务外包企业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创新符合监管政策、适应服务外包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开展应收账款质押、专利及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深化境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创新服务外包海关监管模式。《意见》提出要建设法制化营商环境,提高境内外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统计分析体系建设。

   三、如何实现新政的有效利用?

  为了实现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规模年均增长25%以上的增长目标,需要按照《意见》要求做好政策落地,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一)优先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对内开放

  在推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育幼养老、建筑设计、电子商务等领域开放的基础上,选择更多行业进行优先推动。根据外资三法向《外商投资法》的融合和中美双边投资协定的发展趋势,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将为外资参与国内经济发展创造巨大机遇。为增强中国企业的竞争力,应优先对内开放,给中国企业提升竞争力预留时间。

   (二)法律约束政府服务恰当比例外包

  为促进国内服务外包市场的发展,应形成较为稳定和可预期的机制。可借鉴美国《中小企业法》的做法,强制政府和国有企业的服务支出中的一定比例向社会发包,各主体在总结上报财政支出时需要定期上报向中小企业分包服务的支出情况。此类法律法规对中国在国际谈判中自身地位的确定和对外出价都会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撑。

   (三)科学谋划区域布局促进理性竞争

  充分总结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经验和教训,对通过区域重点促进服务外包发展提供更多指导。将示范城市数量从21个增加到31个需要更有规划,评选上以量化指标支撑,既要注重各示范城市发展服务外包的现有基础,又要充分考虑可能的发展空间。示范城市需要在产业、模式等方面有所差别,避免因为同质性发展而形成的城市间恶性竞争。

   (四)遵守国际承诺避免政策授人以柄

  对服务外包的促进同样需要注重方式方法。除了中国在WTO框架下的对外承诺外,还应该考虑在包括RCEP、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中美BIT和中欧BIT等规则框架下的可能趋势。在全国和地方促进服务外包发展更多增加技术和知识含量,避免以降低成本和价格为目标的政策措施,避免因为不当的措施而在国际规则中陷于被动地位。

   (五)更多措施有效促进内外双向市场

  在除美国外主要国家经济仍未有效复苏时,通过服务产业的配合与创新有较大空间。政府应与企业做好协作沟通,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同时,针对包括中国在内重点国家的目标市场进一步细分,在通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服务业市场开放的同时服务重点国家的重点消费者,优先满足其服务外包需求,为中国企业创造更大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