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亳州等六市先行先试 整体推进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皖政办秘〔2016〕134号
15.08.2016 18:33
本文来源: 审计厅
亳州、蚌埠、阜阳、马鞍山、铜陵、池州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成果,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省政府确定亳州、蚌埠、阜阳、马鞍山、铜陵、池州市为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先行先试整体推进市,与省级清理规范工作同步推进、同步完成,同步建立两个新型服务清单。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先行先试工作。先行先试整体推进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建立两个新型服务清单,是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市要高度重视,积极先行先试,注重整体推进,确保上下联动、纵向统一、横向衔接、总体规范;要勇于探索、敢于担当,做好创新文章,不断开拓新思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省两个新型服务清单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市是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的责任主体,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要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在切实做好市本级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所属县区及乡镇清理规范工作的督促指导。
三、加强统筹协调。清理规范工作实行省有关部门与6个先行先试整体推进市一体化同步推进。省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对市县工作的指导,形成工作合力。省编办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调度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推进省有关部门、各先行先试整体推进市清理规范工作,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两个新型服务清单建设。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5日
本文来源: 审计厅
15.08.2016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