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论证会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供财联〔2014〕21号)文件规定,省供销社和省财政厅拟共同召开项目评审论证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论证项目范围
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申报且已经通过初审的项目。
二、会议时间、地点和参会人员
会议于2014年11月16日上午8点30分在合作经济大厦五楼会议室(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祁门路1777号)召开。各单位参加答辩人数3-4人,申报单位负责人必须到会,其他为熟悉具体项目情况的人员。
三、评审论证会程序
(一)部门陈述。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向评审组陈述项目相关情况,主要介绍单位概况、经济效益、资金和财务管理、发展前景及项目具体情况等。重点说明所申报项目的立项依据、实施情况、投资预(决)算、预期(实际)绩效、监管措施等(详见附件)。
(二)评委询问。企业陈述后,评审组对存在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以及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情况,向企业代表询问。
(三)提出评审意见。各位评委依据企业陈述情况,独立提出评审意见并填写《评审意见表》。评审意见表经评委本人签字确认。
(四)评审组合议论证。全体评委讨论合议,综合每个项目的总评分和各位评委提出的意见,填写《综合评审论证意见表》并经全体评委签字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 参会费用由各单位自理。
(二) 参会人员必须在8点整到达会场,经抽签决定答辩顺序。
(三)项目单位的陈述材料需携带15份到会。
(四)会务联系电话:0551-62638389,联系人:丁莉莉。
附件:项目单位陈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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