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可狱内“网购”[安徽法制报]

13.06.2014  11:56

本报讯 为方便服刑人员狱内购物,有效杜绝将违禁品带进大墙,省监狱管理局研制的一套与服刑人员个人一卡通直联的专用购物系统日前开始运行。通过该系统,服刑人员只要登录狱内局域网购物终端,就可以在网络超市中“逛街”购物了。

据了解,狱内“网购”与社会网购最大的区别是只能购买服刑人员消费范围内的物品,不可任意购买,要按照限制数量选购。在商品信息展示区域,划分为食品、生活用品、文体用品、服装鞋帽等中低档符合服刑人员消费标准的物品。同时,展示区还将商品的价格、实物图片,以及存货量等一一明确。服刑人员通过自己的“一卡通”独立账户,可以用于狱内网络购物、支付结算、资金余额查询等。“既方便了服刑人员亲属,又提高了资金管理的公开性和商品价格的透明度。”推行狱内网购的九龙监狱领导表示,此举为实现“零物品”会见奠定了基础,有效地将违禁物品挡在大墙之外。同时,该监狱还通过互联网建立服刑人员专门账户,让服刑人员家属寄钱不用像以前一样送到监狱或在邮局汇款,直接通过银行转账便可。

目前,除九龙监狱以外,阜阳监狱、合肥监狱、省未管所等单位也开始运行该系统,根据运行效果将在全省监狱逐步推开。(尤仁祥)

稿件来源:2014年6月12日安徽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