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聚会酒后摔伤人民调解化解纠纷[第300期司法连线]
好友相聚共饮本是人生一件乐事,可如果酒后出事,就麻烦了。近日,合肥滨湖警民联调室受理一起因饮酒后摔伤,亲属提出了赔偿,最后同桌3位酒友一共补偿2万元,承担医疗费用的纠纷案件。
同桌饮酒后摔伤
今年9月13日晚上7时30分左右,付某和几个朋友相约到滨湖一家饭馆吃饭喝酒。当晚酒桌上4人都喝了酒。
晚上9时30分左右,散席后大家一起下楼。各奔东西,不知是酒喝过了量,还是穿着因为穿高跟鞋的缘故,付某在回家的路上不慎摔倒,摔倒后付某给自己的妹妹打了电话,付某的妹妹赶到后将其送到滨湖医院救治,如今还在医院疗伤。治疗期间与付某一起喝酒的朋友也来探望过。但是面对每天都是1000元左右的医疗费时,家人犯了难,只有去找当晚与付某一起喝酒的朋友要求赔偿。因酒喝多并且无人送,付某以及亲属认为刘某等3位酒友对此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向他们索赔3万元。
刘某和当晚参与喝酒的朋友都觉得冤。对付某亲属提出的赔偿,他们认为,从社会公众所能接受的公平理念出发,作为参与喝酒的朋友,没有对付某尽到安全照顾、帮助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应该承担一定的道义责任,但作为成年人,付某对自己的酒量应当明知,是她自己不小心摔伤的,自身也存在过错,也该承担责任。
三酒友补偿伤者家属2万元
“付某的亲属找到我们,情绪激动,说现在人吃了那么大亏,人现在还在医院,因此对于赔偿金额不同意让步。”滨湖调解室一位调解员说,“我们非常理解你的心情,在安慰的同时,也帮助她们理性面对现实,告诉她们相关法律规定,付某已经三十多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这次事故要负一定的责任。但其他酒友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
无论是从法律角度考虑,还是从友情的方向出发。其实2万元是合适的。经过耐心调解,最终达成协议,由3位酒友一次性补偿付某家属共计2万元。
这起本来不该发生的事让人深思,会不会对当晚请朋友喝酒的行为后悔呢?早知这样,酒后送一下付某,也许就没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聚会本来是一件开心的事,结果为了喝酒而伤了身,伤了神,切记不要贪杯。孙春洋
稿件来源:2015年10月30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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