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朋友帮忙要货款 反被敲诈三万元

19.05.2015  12:44

  本想让朋友帮忙要货款,结果货款没要来反被朋友敲诈3万,遇到这样的朋友,曹智飞报警了。日前,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就判决了这样一起案件,法院判定魏荣荣犯敲诈勒索罪,判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曹智飞与魏荣荣是相识多年的老朋友。因为一笔材料款迟迟不到位,2014年上半年,曹智飞联系到魏荣荣,要求其帮忙索要材料款,并口头承诺事成后给予一定回扣费用。魏荣荣答应后帮忙讨要过一次材料款,但没有成功。之后,魏荣荣以此为由,多次电话向曹智飞索要费用1万元。材料款没讨要来,对于魏荣荣的要求,曹智飞没有理睬导致其不满。2014年7月18日晚,魏荣荣与朋友郑洋在本市一舞厅碰到曹智飞,并强行将其带至一小广场。魏荣荣手持空心铁管,威逼曹智飞偿还所谓的花费1万元。迫于无奈,曹智飞对1万元予以认可,当场给了魏荣荣2800元现金。随后,魏荣荣又迫使曹智飞将随身携带的手机、黄金项链、手表等作为抵押,并言明三日内付清7200元余款再归还扣押的物品。之后,魏荣荣和郑洋又强迫曹智飞写下一张2万元的借条后才将其放走。曹智飞随即报警。

  因涉嫌敲诈勒索,魏荣荣和郑洋被雨山区检察院提起了公诉。雨山区法院受理此案后,以敲诈勒索罪对被告人魏荣荣作出了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的判决;被告人郑洋也因共同犯敲诈勒索罪,判处罚金6000元。(文中人名均为化名)(皖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