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有资质人员可依法开办个体诊所

12.11.2015  12:08

  近日,我省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今后将对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放宽准入门槛,以满足市民多样化的看病需求。

  根据《意见》,放宽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准入,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各类医疗和卫生服务领域,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康复、精神、儿童、中医(中西医结合)、护理院(站)、社区卫生服务、临终关怀、医学检验等新兴和急需的健康服务机构、特需医疗服务机构。

  今后有资质人员可依法开办个体诊所,退休医师原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限制或变相限制医师开办个体诊所;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可以开办只提供经核准的传统中医诊疗服务的传统中医诊所。

  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还应纳入当地“120”急救网络和交通事故定点救治医院。

  医生尤其是名医,是医院的核心竞争力,社会办医的一大障碍就是缺少名医。为此,我省鼓励公立医院医师到社会办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社会办医疗机构人才引进以及医务人员的职称资格评定也与公立医院医务人员相一致。(阜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