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日照分析,为何见不到阳光?

22.12.2014  12:40



家住合肥月半湾青年公寓的陈先生在阳台实测光照时长。(①阳光进来时②阳光渐渐暗下去③阳光彻底消失)

  “我家晒到太阳的时间明明不到半小时,《日照分析报告》居然说我家达到2个多小时,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请开发商、规划局领导来我家里坐坐,看看到底有多少阳光!”为了保护居民的采光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明确规定,大城市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是“大寒日日照时数大于等于2小时(8:00到16:00)”。根据规定,在建项目的开发商必须要请专业机构出具《日照分析报告》。而家住合肥月半湾青年公寓的王大姐强烈质疑,开发商请专业机构做的这份《日照分析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王大姐一样的住户有很多,他们纷纷自发在家实测日照时长。实测数据表明,多户日照时长,远低于融科城《日照分析报告》中所列时长。

   余女士家 月半湾青年公寓二楼

  日照时长 两个卧室窗口分别为50分钟、52分钟

  “我今天什么事情都没安排,就在家测阳光!”余女士说,早上阳光照进最西边次卧窗户的时间是7点50分;8点钟,主卧窗户有阳光照进来。而西边次卧窗户的阳光消失时间是8点40分,主卧窗户阳光消失时间是8点52分。也就是说,余女士家两个窗户的日照时长分别只有50分钟、52分钟。

  余女士说,以前阳光充足时,两个卧室门打开,客厅就很亮堂,现在不开灯就看不见。余女士边说边把灯关掉,客厅顿时暗了下来。“当初买房就是为了给老人养老的,看中它阳光好,现在没阳光,谁愿意住啊?”

  而记者在《融科城·融和园及周边建筑日照分析咨询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看到,余女士家的两个窗户日照累计时间均为2小时5分。西边窗日照时段分别为:8:00~9:15、10:10~10:30、12:00~12:15、14:10~14:25;东边窗日照时段分别为:8:00~9:00、10:10~10:30、11:45~12:00、14:05~14:35。

   陈先生家 月半湾青年公寓三楼

  日照时长 两个卧室窗口分别为1小时16分、1小时21分

  陈先生家的两个卧室和阳台均朝南,纳入日照分析统计的是两个卧室窗户。上午8点40分,西边卧室开始有一些阳光,8点42分,东边卧室窗边也有了阳光。两个卧室阳光消失的时间依次是9点56分、10点03分。

  “我刚动了手术,天天在家呆着,下午肯定一点阳光都没有。”陈先生统计了一下,两个窗户的日照时长分别是1小时16分、1小时21分。

  而《报告》则显示,陈先生家两个窗户的日照时长均是2小时20分。东窗户日照时段为8:00~10:15、15:55~16:00;西窗户为8:00~10:10、15:50~16:00。

   王大姐家 月半湾青年公寓四楼

  日照时长 客厅只有26分钟

  18日早晨,住在四楼的王大姐起床后,拿出手机、纸和笔坐到窗台边,开始记录日照时长。

  王大姐端坐在客厅仔细地观察阳光,8点25分,客厅墙上有一点点阳光。8点51分,一点阳光都没了,卧室里更没有阳光。王大姐说,老母亲因为觉得冷,都回老家去了。

  “我家晒到太阳的时间明明不到半小时,开发商居然说有2小时,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请开发商、规划局领导来我家里坐坐,看看到底有多少阳光!”王大姐气愤地说。

  然而,《报告》却说王大姐家客厅窗户的日照累计时长是2小时5分。日照时段分别为8:00~9:00、10:10~10:30、11:45~12:00、14:05~14:35。

  这份报告不能让人信服

  为何开发商出具的《报告》和周边居民实测的数据相差这么大呢?是居民测错了还是这个报告有问题?

  “家里怎么可能有两个小时阳光呢?没人来我家看过,凭什么就发布了这个报告?”月半湾青年公寓多位住户表示,他们曾要求合肥市经开区建设发展局工作人员到家里看看,但并没有人入户实测过。

  记者在《报告》中看到,该报告分别对于月半湾青年公寓、报业园小区、和谐家园小区、报业园东区的部分楼栋进行了日照分析,共涉及200多户。报告详细分析了其日照时长,给出的结论均是“满足大寒日日照两小时”。

  该报告还显示,日照时长最短的为月半湾青年公寓,公寓南侧大多数住户的日照时长不足3小时,最少的是西侧13户型,日照时长为2小时5分。值得注意的是,各日照时间段中,最短的只有5分钟。

  即便如此,月半湾青年公寓几十户居民反映,他们家中根本达不到《报告》中所说的日照时长。“我家只有上午有太阳,下午一点儿阳光都没有,报告上居然说下午也有,这不是胡说八道吗?”“我家不足2个小时,但上面给出的却是3个多小时”。居民们纷纷质疑该《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这份报告不能让人信服。”

   新闻链接

  阳光被遮挡 六户最终换房

  设计部门出具的报告一定合法吗?对此,合肥市经开区建发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并非都是合法的,比如合肥新站区某小区部分住户阳光被遮挡,最后开发商给予赔偿。而这样的事情并非孤例,经开区就曾有一例。

  “后建的一栋楼,挡住了朝霞小区的阳光。住户们要求设计院的人现场复核,后来复核时发现,确实不对。”该名工作人员说,经开区管委会最终为阳光被遮挡的住户置换了房屋。

  日前,记者来到朝霞小区发现,上述工作人员所说的是该小区9号楼。

  “阳光被挡的好多,那边6户都重新换房子了。”住户贺大爷说,家里白天要开灯,电费每月比别人家多出好几十。

  掐表算日照 老太赢了官司

  铜陵市一老人用时钟和相机,实录了家里的日照时长,最后完胜开发商。

  “老太太家前面有个新建筑,遮挡了她家的阳光,但开发商拿的日照分析报告上说,老太太家能达到2小时的标准。最后老太太在大寒日那天,坐在窗户边记录日照时长。太阳照进来,老太太就用相机对着时钟拍一下,太阳没了,她也拍下时钟上的时间。”

  省城一知名建筑师告诉记者,老太太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后,自己被邀请作为第三方进行复核。

  “我当时也觉得很蹊跷,后来分析才知道开发商只对新建筑做了分析,而没考虑到原有建筑对老太太的影响。”该建筑师说,最后老太太赢了官司,开发商作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