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自10月起开始全面推行黄标车限行

05.11.2015  01:29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法》,结合亳州市实际,亳州市大气办下发了《关于黄标车淘汰的通告》(亳大气办【2015】10号),通告要求:自今年10月25日起,全市市区范围内禁止黄标车通行,在2013年区域(人民路、魏武大道、希夷大道、芍花路及其合围的区域)限行的基础上,扩大至市区范围内全面限行,对擅闯限行区域内的黄标车或无标志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实施处罚。2017年1月1日起,涡阳、蒙城、利辛三线城区范围内禁止黄标车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