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将从2015年起7月实施质量安全考核

13.08.2014  10:27

  安徽广播网8月13日消息(记者:吴晶晶)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安徽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按照办法要求,我省将从2015年7月开始,对设区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实施质量安全考核。

  办法规定,每年的7月1号到次年的6月30号为一个考核年度,考核工作由设在省质监局的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主要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领域的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两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ABCD4个等级,评分在60分一下或者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考核结果一律为D级。

  考核结果今后将被作为对设区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和实行问责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D级的,有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