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赔偿办主任刘合华来皖调研
26.07.2017 01:32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7月19日至20日,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赔偿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赔偿办主任刘合华一行到安徽高院就一起国家赔偿案件举行质证,并对安徽法院国家赔偿工作开展调研,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榕陪同调研。
赔偿请求人李春友1989年8月12日被原六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1999年9月16日经省高院再审改判,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李春友实际被限制人身自由11年零338天。李春友以错误判决致超期羁押为由申请国家赔偿。质证会上,刘合华等合议庭成员充分听取赔偿申请人意见,认真审查其提交的证据材料,耐心进行释法说理。赔偿申请人表示,最高法院法官专程到安徽举行案件质证,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到了最高法院法官务实亲民的作风。
质证会结束后,刘合华一行认真听取了全省法院国家赔偿工作汇报,省高院赔偿办负责人从着力强化执法办案、着力强化决定执行、着力强化监督指导、着力强化审判管理、着力强化能力养成等五个方面,简要汇报了2016年以来全省法院国家赔偿工作情况。刘合华对安徽法院国家赔偿工作予以充分肯定,指出,安徽法院充分发挥权利救济功能,严格执行国家赔偿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依法做好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审理工作,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刘合华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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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7.2017 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