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信息(东帝汶)

24.06.2015  14: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东帝汶民主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于2015年6月24日生效。

  协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包括公务普通护照)的公民和东帝汶民主共和国持有效的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国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免办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