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史上最严秸秆禁烧政策 火点核销申请实行一票否决

06.04.2020  14:11

  今年起,安徽对秆焚烧火点实施卫星全年全时段监测,监测结果每天公布;对年均每百万亩农作物播种面积内秸秆焚烧火点数超过2个且其数量位列全省前3的市,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省级电视台作公开说明……记者今天获悉,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下发通知,被称为史上最严秸秆禁烧政策出炉。

  通知指出,安徽省大气办对各市秸秆禁烧工作进行预警,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不力、秸秆焚烧频发的地区予以警示,通报分片督导单位派员开展督查,被督查市应向督查单位报送整改工作报告,并抄送安徽省大气办。安徽省大气办对各市卫星监测火点核销申请进行抽查,对与实际情形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移交所在市委、市政府调查处理,同时不再受理所在县(市、区)火点核销申请。

  全省发布重污染天气省级黄色以上预警、启动Ⅲ级以上响应措施期间出现秸秆焚烧火点的市,安徽省大气办应视情形约谈所在市及有关县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可暂停审批相关地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取消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荣誉称号。对年均每百万亩农作物播种面积内秸秆焚烧火点数超过2个且其数量位列全省前3的市,由安徽省大气办提请省政府责令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安徽电视台作公开说明。

  此外,对卫星监测的秸秆焚烧火点,各地应及时开展现场核查,以监测坐标为中心半径1公里范围内确未发现过火痕迹或森林火灾等意外焚烧火点,可于监测数据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安徽省大气办申请火点核减,其他火点原则上不再予以核减。

  通知强调,安徽省政府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考核指标为每百万亩农作物播种面积内秸秆焚烧火点数。同时,安徽省有关部门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分片督导,其中,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负责黄山、安庆市;安徽省公安厅负责芜湖、马鞍山市;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宣城、合肥市;安徽省应急厅负责铜陵、池州市;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负责阜阳、亳州市;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其他6个市,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负责所辖国有农场的秸秆禁烧工作。

  通知要求,安徽各地要做到城市建成区、机场周边、高速公路、国省道两侧以及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周边等禁烧重点区域24小时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焚烧行为;冬、春两季要加强离田秸秆跟踪管理,确保离田秸秆及时收储至各堆放转运点,严禁随意堆放在田边地头、输电线路周边,避免焚烧隐患,严禁倾倒秸秆至河道沟渠,造成水体污染。

[ 编辑:李名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