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学生工背后的不菲“人头费”

27.06.2014  13:17

  2012年,皖北某高校学生发微博,爆料老师强迫学生到外地企业实习,赚取“人头费”。今年6月,六安一网友爆料,称桐城一高校强制学生实习。

  近几年,学生假期打工被骗却难以维权的事件屡见于报端。而同时,介绍他们进厂的中介、老师则获益不少。

  记者暗访中,有中介自曝每个学生最高收1600元“人头费”,有老师一个暑假“人头费”轻松能赚十来万元。

   暗访:拉一个学生给400元

  近日,星报记者来到合肥高新区一家中介公司,谎称是皖北某高校的老师,来联系学生暑期工招工事宜。

  于是,记者见到一位被称为“经理”的中年男子。

  “你有(能招)多少学生?”见到记者,这位经理开门见山。“100多人吧。”听到这个答案,这位经理显示出了兴趣。“现在主要都是生产型企业,长三角企业贵些。如果你能确保找到200人左右,一个人可以给你400元。但你要保证学生至少工作2个月以上。”他说。

  对于学生工作期间的安全问题,这位经理也打包票:“放心,不会出问题的。”他还拿出一份合同,称只要谈成,会在合同里要求企业给学生购买短期的工伤保险,但如果学生自行出走发生意外,就不能保证了。

   暴利:有老师一个暑假挣十几万

  采访中,记者找到一位曾是高校老师,具有十几年学生暑期招工经验的中介张岩(化名)。

  14年前,还在合肥某民办院校担任老师的张岩,每年寒暑假都能联系许多学生,到江浙、长三角地区的企业去。张岩说,那时每介绍一个学生,他能收到来自企业或中介机构100~200元的“人头费”。

  随着“生意”日渐红火,他和企业谈价的底气也越来越足。张岩说,他最高能收到每个学生500元的“人头费”。而这还不算“业内”最高,当时有高校老师拿到每人800元甚至更高的“人头费”。

  至于数量,张岩说,当时几乎每位参与的老师都能介绍一两百人进厂,最高的有一次带500多人进厂,这样一来,单是一次暑假招工,一位老师就可能拿到十几万的“人头费”。

   中介:人头费最高每人1600元

  2008年,随着中介招工生意越来越好,张岩辞去了高校教师的工作,开始做起了职业中介。

  “做了职业中介才知道,原来人头费比我想象得高得多。”张岩说,他接到的第一笔单子,就是来自浙江沿海的工厂,要求招收大量学生暑期工,人头费开到了每位学生1600元。

  事实上,除了“人头费”,中介和老师还会有另一种收入,那就是学生工资的抽成。但张岩说,近几年学生的自主意识增强,如果私自抽成给老师,学生也会有意见,因此,有些企业会事先和学生明确工资比例。

  此外,他说,如今合肥也有许多企业招工,但给出的“人头费”要比外地低一些,因此许多老师会鼓励学生到外地实习。

   隐患:曾有女生私自离厂出意外

  这些年,张岩介绍过的暑期学生工不计其数,也曾发生过学生中途退出,私自离开的,“一般企业也都不会太计较,毕竟按工作时间发工资,这个月不干完,企业并不会给你发工资。”

  张岩说,此前就有一名女生私自离厂,和当地的男友外出同居,后发生意外,好在及时发现并将其带回家。张岩说,一般他们会在和企业的合同里注明,一旦工作期间受伤,企业需要赔偿,但如果是学生私自外出就不在赔偿之列。

   律师:暑期打工不属劳动法保护对象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1995年劳动部颁布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学生假期打工,不在劳动法的保护范围内,所以一旦出现纠纷,劳动局也很难介入,学生只能到当地社居委或申请司法调解。”安徽皖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程东林说,学生身份不是劳动者,在现行法律对劳动关系之外的劳务雇佣关系规定不是很完善、明确的情况下,如果受到欺骗,大多时候只能对企业或中介公司进行民事诉讼。(市场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