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景区等级评定与门票价格实行惩戒联动
01.12.2016 02:07
本文来源: 发改委
11月29日,省旅游局、省物价局印发《关于建立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门票价格水平惩戒联动机制的通知》,全省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将与门票价格水平实行惩戒联动常态化,凡降低、取消质量等级的景区将下调门票价格,价格违法违规的景区将被给予警告或降低、取消质量等级的处理。
为保持景区门票价格在合理水平上基本稳定,全省各地旅游和价格部门建立惩戒联动机制。对违规提高门票价格的A级以上景区,给予警告并限期纠正;对拒不纠正或已经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降低或取消质量等级评定的处分。旅游主管部门对政府定价景区作出降低、取消质量等级处理决定1个月内,价格主管部门启动下调门票价格工作程序,下调幅度在10%至30%之间。旅游主管部门将门票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作为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和复核的考核指标,对价格主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价格违法违规问题及整改情况,于1个月内作出给予相关景区警告或降低、取消质量等级的处理。此外,对加入“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承诺名单的景区,违背承诺条件提高门票价格,旅游、价格主管部门对其约谈后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从承诺名单中除名。
本文来源: 发改委
01.12.2016 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