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督查督办约谈等工作

30.09.2017  22:45

        为确保9月底前完成安置住房建设任务、年底前实现搬迁入住目标,按照省政府部署,9月中旬,省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5个县(市、区)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通过实地察看96个安置点,查阅工程档案和资金拨付资料,入户调查等方式,了解掌握今年任务完成、政策落实、搬迁脱贫等情况。督查中发现部分县(市、区)个别安置点还存在建设进度较慢、安置点选址不科学、户型设计不合理、住房建设存质量隐患、后续帮扶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报经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对存在问题的10个县(市、区)下发了问题整改通知;9月29日上午,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了4个问题比较突出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约谈会上,杨明副主任通报了有关情况。韶春主任要求相关县(区),务必要高度重视,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要明确责任,相关县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全力以赴推进。要严肃对待督查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拉出问题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强化整改责任,建立督查问责机制,狠抓落实,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扶贫办主任江洪最后指出: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督查发现的情况,反映了相关县区还存在重视不够,思想上认识不到位,工作上标准不高、作风不实、纪律不严等问题,并对下一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完成任务;要保证工程质量,确保不出问题;要加大责任落实,确保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