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法院:执行解民忧 锦旗赠法官
12.09.2016 20:38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2016年9月7日,申请执行人张某赶到明光市人民法院,将一面书写着“维护法律尊严公正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该院执行局干警的手中。久盼多年的保险理赔款终于拿到手,张某紧握明光法院执行法官的手十分激动。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明光市某运输公司于2008年6月签订车辆挂户协议,协议约定张某将重型半挂货车挂户于该运输公司名下。2011年5月驾驶员钱某驾驶涉案车辆在四川夏蓉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同年7月24日,运输公司出具了委托张某前去办理的委托书,张某赔偿了相关损失。8月26日涉案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将理赔款29662.4元汇至运输公司账户。随后,张某要求该公司返还保险理赔款,该运输公司以涉案车辆尚欠其债务为由拒绝。在追讨未果的情况下,张某起诉到明光法院,经法庭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仍然拒绝履行返还义务,张某遂又向该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在了解情况后,急当事人所急,一方面数次带领法警找该公司有关负责人做工作,希望该公司按照判决书履行义务,将29662.4元的理赔款返还;另一方面对该公司的财产线索逐一进行查找,重点对被执行公司的银行帐户进行网上查询。功夫不负有心人,根据线索,在协助单位的配合下,强制执行来该运输公司享有的一笔业务收入,张某的权利得以顺利实现。
明光法院在办理此案过程中秉公道、务实事、体民情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和赞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文来源: 法院
12.09.20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