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社会救助成效进一步显现
18.12.2015 18:21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一是“绿色通道”全面打通。在全市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17个乡镇(街道)均建立“社会救助窗口”;在全市139个行政村、10个社区实行低保对象长期公示,真正使救助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动态管理成效显著。今年以来注销不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户1619人,农村低保户1897人;新增城市低保户277人,农村低保户1508人。动态管理总人数5301人,动态管理率17.69%。
三是推进城乡低保统筹试点。明光市为安徽省3个县级市开展城乡低保统筹试点县之一,农村低保标准达到了城市的80%,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了城市低保的60%。
四是救助水平大幅提升。截至11月底,城乡低保月保障对象共2.82万人、发放低保金8799.72万元,同比减少6.3%和增长26.7%,月低保标准分别为475元、380元,同比增长13.1%和107.7%。医疗救助惠及困难群众9093人次,同比增长1%,支出救助金844.57万元,同比减少11.6%。临时救助1250户次,同比减少31.1%,支出救助金110.3万元,同比增长129.8%。下拨救灾资金459万元,同比增长76.5%,惠及困难群众3.53万人次,同比增长62.7%。
五是加强低保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将全市城乡低保对象2.82万人信息全部录入全国低保信息系统。
上报单位:明光市民政局 |
信息作者:沈长剑 |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18.12.2015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