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28.01.2015 18:40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一、加强领导,打造整治工作合力
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齐抓共管,各司其职。为保障整治措施落到实处,从市国土、公安、经信委、环保、市场监管等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并提供车辆和经费等方面的保障,确保整治工作常态化。
二、依法治矿,严厉打击盗采行为
坚决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对全市无证非法开采进行彻底整治。2014年,共组织巡查300余次,共查扣非法开采机械75台,其中挖机63台,铲车5台,运输货车6台,面的车1辆,向相关单位书面移送违规线索18条,已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件。对非法开采立案查处52件,结案41件,收缴罚没款合计500余万元。
三、规范管理,依法取缔非法加工
对全市矿产加工点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依法关闭无证经营、相关许可手续不全的矿产加工企业86家。针对部分地区非法加工点死灰复燃的情况,近来市政府又采取统一行动,组织各部门联合集中开展整治行动,依法取缔非法加工经营点8处,其中拆除4处,共查扣挖掘机6台,铲车8台,电动机3台,查封低噪音电站1台、非法生产线11条,在全市产生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四、整合资源,增强集约化利用
推进涧溪镇官山凹凸棒石粘土矿区整合工作,矿区内企业通过重组、收购、融资、兼并等形式产生形成新的整合主体,使矿区内安徽省巢东矿业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等10个采矿权整合为4个采矿权。目前3、4号整合矿区资料已经于2014年11月份报送到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服务大厅,正在进行审核。
五、加强监管,改善生态环境
依托矿产资源管理“三库”建设,严把年终储量年报质量关,注销20家已过期矿权。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制度,用经济手段督促矿山企业按照治理方案的要求实施环境恢复治理工作。2014年,征缴矿产资源补偿费197.5万元,收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1064万元。扎实开展“三线三边”整治工作,着力恢复山体植被,修复矿山环境。目前已向省厅争取了涧溪花鼓山和明西104国道东侧两个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资金450万元,为建设“绿色矿山”提供了资金保证。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8.01.2015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