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司法局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 法律援助案件范围进一步扩大。中心安排律师和工作人员到信访局值班,咨询解答涉法信访问题,引导上访者通过诉讼途径维权。共接待涉法涉诉信访咨询138件,涉及人数452人次。开展“牵手农民工,温暖在冬季”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共为180多位农民工兄弟提供了法律援助,为其讨回薪资合计153.4万余元。 二是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针对受援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求变更律师的情况,设计制作了《指定援助律师意见征询表》,全面实施点援制;针对部分律师出现的先办后结、办后补结、结案材料缺失等情况,实施案件的“一案双卷”制等。为确保受援人满意度,组织旁听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计35件。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赴柳巷、古沛、潘村和石坝、涧溪等地对交通事故、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等共计7类33件案件实地走访了受援人。 三是 法律援助案件结构进一步合理。在已登记的773件案件中,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办案数达516件,法援中心办案90件,确保了法律援助案件的规范操作;发挥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对刑事案件中被羁押于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出具《法律援助告知书》,全年共办理刑事案件达116件;诉讼类案件超过98%。 四是 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进一步加强。统一印制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印刷资料集案例、法条、图片于一体,通俗易懂)23000余份发放到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由各工作站结合本乡镇实际开展宣传的方式进行。还在有条件的社区、乡镇推广“民生工程文化墙”建设,构筑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的固定阵地。纵横结合,既做好市、乡、村自上而下的纵向宣传,又紧密联系市委、市政府及其他各部门的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选取相关案例,在安徽法制报、皖东晨刊、明光报等纸质媒体发表,另一方面制作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专题片在安徽新闻联播、明光新闻等电视媒体播放,全年在各类媒体发表宣传信息46篇,并多次在滁州市、明光市的民生工程新闻评选中获奖,多次被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通报表彰。通过以上种种措施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为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截至2016年12月15日,该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审查、受理、指派、督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95件,结案、归档680件,超额完成全年民生工程工作目标。法援中心现场接待群众咨询349批次,971人次,12348电话咨询127人次。
(明光市司法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