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院依法帮助云南林农挽回千万元损失

07.07.2015  20:46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7月7日讯     2015年3月21日,珠海拱北海关缉私局立案侦办一起团伙涉嫌走私坚果进境案,依法扣押涉嫌走私进境的核桃果、核桃仁1000余吨。因其涉及云南林农在珠海代售的290余吨核桃果和150余吨核桃仁,价值约1600余万元,涉及千余户农户利益,云南省林业厅高度重视,积极与拱北海关缉私局磋商,希望依法退回该批货物,挽回林农重大经济损失。该批货物均为中性包装,无法直观地辨识产地等货物信息,依法处置该批货物,需要权威机构对其产地和品质进行鉴定。
  核桃果和核桃仁的产地及品质鉴定属于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拱北海关缉私局经过前期沟通了解和多方比选,于5月21日委托昆明院西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为其开展司法鉴定工作。中心受理了拱北海关缉私局的委托后,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2名司法鉴定人员、3名核桃专家成立了司法鉴定小组,本着“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5月27日至30日,前往珠海开展现场鉴定和取样工作,经过科学、严谨的鉴定程序和方法,6月17日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至6月28日,拱北海关缉私局依据鉴定意见对其扣押的货物进行了依法处置,并如数退还了云南林农被扣押的核桃果和核桃仁,维护了国家利益和云南林农经济损失。
  该案件为涉嫌走私农产品重特大案件。拱北海关缉私局对昆明院西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开展鉴定工作的法律性、原则性、规范性、专业性及权威性给予了高度认可和好评。云南省林业厅对昆明院帮助挽回林农经济损失表示诚挚谢意。近年来,昆明院充分发挥综合技术实力强的优势,在林业改革发展和依法治林中积极贡献力量。2014年2月,经云南省司法厅许可依托昆明院成立了西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昆明院正致力于在“保护合法,打击非法,维护林农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健康发展”方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昆明勘察设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