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绷紧森林保护这根弦
25.12.2014 02:49
本文来源: 林业厅
国家林业局于11月5日和12月8日,先后两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再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省森工总局党委、总局高度重视,于11月11日召开了全林区会议进行部署,下发了工作推进方案,并成立四个推进组深入各林业局实地推进,已经取得一定成果。12月12日,森工林区召开清查林地视频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土地整理过程中破坏林地等问题的重要批示,以及国家林业局12月8日专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专项行动进行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扎实开展好森工林区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
林地和森林资源,是务林人的生命。
今年4月1日的“停伐”,事实上就是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最好诠释。生态文明建设的前提,就是保护好林地和森林资源,让“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为此,务林人必须时刻绷紧保护林地、保护森林资源这根弦儿,让“青山常在,永续利用”。
资源保护时不我待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高度重视,相继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批示,为做好林业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对各级林业部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森工林区来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后的第一位工作任务,就是保护生态。日前,省森工总局已经出台了《关于在全省国有重点林区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指导意见》,在全林区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主要目的就是要保护好这片大森林。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讨论下发了《实施意见》,省森工总局党委也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建设法治森工的实施意见》,还要陆续出台一些依法治林方面的办法和措施。一方面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加强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一方面在保护资源基础上,谋求和加速转型发展。
森林资源是林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森工林区实现转型发展的比较优势。没有森林资源,建设生态文明就是“空中楼阁”,发展绿色食品业、森林旅游业等替代产业就是“无米之炊”。有限的林地和森林资源既是我们实现重新振兴发展的主战场,也是我们创造财富和价值的源泉,必须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寸土必争”的意识,为森工林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依法严查专项打击
全面停伐后,森工的主要任务就是保护好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资源要坚持两手抓:一个是打击盗伐林木行为,一个是加强林地管理。各林业局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不仅要把自己施业区内非法侵占林地的情况彻底摸清楚,还要依法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要做到全面排查、坚决整治,查治并举、以治为主。要针对重点区域和对象,务必做到“四到位”,即:违法占用或破坏林地情况必须排查到位,占用或破坏林地的性质必须确定到位,责任人必须落实到位,依法依规依纪惩处必须到位,确保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内,要管住自己的人,在林地使用上不能有丝毫违规行为,这是“红线”,决不能碰,项目占地要坚决杜绝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也占现象的发生;严禁违法开垦、毁林种参。对外,要顶住各方压力,对周边地方非法侵占森工施业区林地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要进一步落实责任。以资源管理部门为主,林区公检法和纪检监察部门全力协同。任务落实到人头,建立起问责制度和倒查制度。哪里出问题,哪个环节出问题,哪个人出问题都要倒查追究责任,一查到底。
要坚持立行立改。对各类林地问题必须依法严肃追究。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达不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依法处罚到位。该立案的立案,该查处的查处,要件件整改到位,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在查处破坏林地工作中徇私枉法者要严肃依法追责。
要依法治理,严格执法,违法必究。要在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把林地严格管理起来。
构建保护长效机制
林地保护管理,是长期的艰巨任务,因而必须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做好必要的基础工作,从源头上遏制违法侵占林地行为蔓延。
要加强林地保护基础资料管理。必须从下到上建立和完善林地地籍档案,规范档案管理。要投入力量把批准设立林业局或直属单位的原始文件收集全,保管好,摸清家底和历史变化。要把各个时期施业区变动的依据文件作为档案资料收集保管好。要把全部批准占地文件管理起来,适时查验实际占地和使用用途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把全部违法占地资料库建立起来,对违法行为进行长期布控,依法处理。要把可耕种林地档案建立起来。及时掌握可耕种林地变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要加强各类林地使用合同协议管理。各单位要把使用林地的各类合同、协议情况全面排查清楚。对随意签订合同协议,非法转移林地使用权问题要严肃追责,下力气解决长期低价、无偿使用国有林地问题。
要完善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申报的监管机制。必须对所经营林地现地情况进行适时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各单位需要申报占地的建设项目,在申报前必须由所在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出具书面意见,对需占地区域现地情况作出报告,申报前已经未批先占的,必须依法追究责任后才能同意申报,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追责。
要进一步完善建立森林资源案件查处联动机制。各级森林资源林政部门、公检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在办理森林案件时,不能在任何环节出现漏风撒气问题。
要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举报制度。要积极拓宽和畅通社会及群众监督渠道,开通举报电话,便利职工群众反映问题,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打击破坏林地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森工各林管局、林业局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一组织和领导。各级资源管理部门和执法机关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按时完成清理排查专项行动的任务。要大力宣传林地保护管理的先进经验,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大力拓宽和畅通社会和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渠道,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全社会打击破坏林地和森林资源不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要明确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决不能走过场,要用全新的尺子、全新的态度开展排查。一经发现专项行动中未发现、未上报、未处理的违法侵占林地案件,或者是在专项行动结束后仍然未批乱占林地的,将严肃追究当地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最终目的,就是要着力推进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实施,将规划落实到山头地块,切实依据规划加强林地保护管理;要将林地保护管理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对各林业局的工作目标考核范围;要建立健全破坏林地资源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出台问责标准,建立完善问责机制;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执法力量和投入。
生态保护工作关乎长远,林地清查关系大局。因而必须在全森工林区开展好清理排查非法侵占林地专项行动,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强省和美丽中国做出应有的贡献!(记者 赵辉 马一梅)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5.12.2014 02:49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