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起赴执行 苦守老赖“出巢”

19.12.2014  18:27
 

  安徽法院网讯  人之本源,信也,人之恶源,赖也。近日,舒城县法院执行二局成功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老赖“三借三逃”,法官早起赴肥西执行,苦守老赖行踪,苦口婆心劝解,执行款项得到落实,促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在2012年7月,被执行人卫某因经营资金紧张向申请人张某借款10500元,并约定一月后归还,但一个月之后被执行人没有还款反而又向申请人借款22000元,且将7月出具的借条改为8月的时间,并约定一月后归还借款,2012年9月被执行人又向申请人借款15750元,再次约定一月后还款,但还款期限到期后,被执行人以种种理由拖欠还款,经舒城县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卫某在判决书生效后3日内偿还总金额48250元,并就借款日期分别清偿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被执行人卫某在判决书生效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张某于2013年6月来舒城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舒城县法院执行二局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未果,执行工作一度受到阻碍,经多方查证得知被执行人卫某在柏林乡有一个制衣厂房,今年11月,经申请人张某提供线索,得到被执行人卫某在肥西的行踪,执行二局二位法官第一时间联系法院法警,顾不上休息,一早冒着大雾奔赴肥西,在苦守两个多小时后,终于等到被执行人出现,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被执行人终于同意付清执行款项,案件得到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