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可到社区参加医保

16.05.2014  11:25

        “家里有人生病住院了,现在能参加居民医保吗?”昨日,在庐阳区人社局民生工程宣传活动现场,多位居民在打听城镇居民医保的问题。

        城镇居民医保不是随时想参加就能参加的,也不能等到生病住院了才参加医保。每年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今年参保时间为7月1日至9月20日,过期后系统将关闭,原则上不补报。在校学生参保为8月25日至9月20日,在所就读的学校办理。在参保时间内,居民可携带户口本至户口所在村(居)办理参保缴费业务。

        已参保居民可以携带居民医保卡,到户籍所在的社居委或村委会办理续保登记,同时缴纳当年医保费。A类低保人员或重症残疾人员还应携带《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按照要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60%以上。特殊病门诊待遇,经申请确认后,享受每月限额下6%-8%的报销待遇。参保居民单次住院的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低于35%的,按35%即时结算。晨报记者 琚园园

        通讯员 郭文卿 莫云鹏

        参保时间 今年7月1日至9月20日;在校学生参保时间为今年8月25日至9月20日。

        参保条件 合肥城区未参加职工医保的未成年人和无工作的居民(特别是老年居民)均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参保费用 普通居民每人每年120元缴纳费用;在校学生、少年儿童、18周岁以下居民、A类低保人员、重症残疾人员、五保户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

        参保流程 参保期间,居民携带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户籍所在的社居委或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