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车辆7月29日起去南京须办通行证

24.07.2014  13:49
导读:合肥警方发布消息称,自7月29日起,合肥市将在各派出所为车主免费发放进宁车辆通行证。据警方介绍,通行证不作为进宁许可凭证之用,仅证明人员和车辆已经通过了公安机关的前期审核。

安徽网讯 2014年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将于8月16日至8 月28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举办,为确保青奥会期间进宁陆路通道的安全、有序。8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南京市公安机关将对进宁车辆实施安全检查。

今天上午,合肥警方发布消息称,自7月29日起,合肥市将在各派出所为车主免费发放进宁车辆通行证。

据警方介绍,通行证不作为进宁许可凭证之用,仅证明人员和车辆已经通过了公安机关的前期审核。青奥会期间,南京市公安机关将对进宁车辆实施安全检查。各公安检查站将进宁车道划分为持有通行证车道和无通行证车道。一般情况下,对持有通行证的车辆,将通过专用通道、快速安检放行;对没有通行证的车辆,将重点查验“三证一单”(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货运车还须查验货单),必要时,还需将车辆引导至安检区实施重点检查。因此,为了缩短在前往南京的道路上接受安全检查的时间,以及避免在进宁道路上的拥堵,警方建议有前往南京安排的车辆驾驶人提前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领通行证。对未通过年检或超过年检有效期的,以及有违法嫌疑的车辆不予核发通行证。申领证件的车主或驾驶员具有法定未经批准不准离开本市境情形的,一般也不予发放通行证。

警方称,通行证为免费发放。申领通行证所需相关材料,可在合肥市各公安派出所领取。申领主要有以下方式:

(一)单位车辆(汽车租赁公司除外)申领通行证按照“单位自审、公安机关核发”的办法进行。申领单位应对申领车辆的从属关系、年检情况、进宁需求等情况进行自审后,到单位实际经营地或注册地公安派出所申领通行证,公安机关在受理后根据审核结果予以核发。单位车辆申领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一是单位负责人(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二是单位负责人(法人)签署的安全责任承诺书;三是单位进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 四是按规定格式填写的申领车辆和驾驶员信息汇总表,并提交受理公安派出所。

申请车辆驾驶员中有外国人以及港澳台人员的,单位应向实际经营地(有固定场所)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二)私人车辆申领通行证按照“个人申领、公安机关核发”的办法进行。由申领证件车主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本县、市范围异地暂住的除外)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在受理后根据审核结果核发。私人车辆申领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一是个人进宁车辆通行证申请书;二是车主本人签署的安全责任承诺书;三是车主本人居民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暂住人口还应当提交暂住证。

申领通行证的车辆需由车主以外人员驾驶的,车主还需出具《授权驾驶委托书》;被授权驾驶员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与车主一同申领。

私人车辆车主委托驾驶员系外国人或港澳台人员的,车主应当向该驾驶员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三)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的私人车辆申领通行证,由车主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一是个人进宁车辆通行证申请书;二是车主本人签署的安全责任承诺书;三是外国人提交有效护照(签证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提交有效签注的《台湾地区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香港、澳门居民提交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四是外国人和台湾居民提交《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和复印件;五是驾驶证(临时驾驶许可)、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合公新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 胡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