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贯彻实施《森林法》座谈会召开

03.07.2014  13:42
  1979年7月3日,国务院批复同意福建省革命委员会《关于将武夷山自然保护区列为国家重点自然保护区的报告》。
  1998年7月3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林业局在人民大会堂召开贯彻实施《森林法》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云出席座谈会。
  2002年7月3日,“国家林业局再造秀美山川示范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在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杨汝岱、赵南起出席揭牌仪式。中央纪委驻国家林业局纪检组组长、局党组成员杨继平出席仪式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