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内蒙古、新疆增设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出口试点

15.07.2014  19:27

  1965年7月15日,林业部颁发《关于国有林区建立营林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营林村建村经费开支标准的具体规定》。
  1965年7月15日,林业部发布《关于在国有林区建立营林村的决定》,指出:在国有林区建立营林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一个带有方向性的问题。要求各林业管理局和林业局加强领导,制定一个到1970年的建村规划。
  1971年7月15日,周恩来同志在同美国友人韩丁、卡玛丽达•欣顿夫人等谈话时指出:要养成种树的习惯。
  1999年7月15日,《中蒙两国政府关于边境地区森林草原防火联防协定》在蒙古国乌兰巴托签署。协定指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和蒙古国民防局分别为各自边境地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主管部门,双方主管部门可就边境地区防扑火专业队培训、保障设备、交流经验等进行会晤。协定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2003年7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由国家林业局、商务部、国家海关总署在内蒙古、新疆增设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出口试点。至此,全国实施试点范围扩大到3个省份。
  2009年7月15日,国家林业局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关于林业境外战略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明确了双方开展林业境外投资合作的方式和目标。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高西庆出席签字仪式。
  2009年7月15日,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副局长张建龙座客国家林业局政府网(国家生态网),就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政策解读。
  2011年7月15日,国家林业局党组扩大会暨全国林业厅局长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局党组书记、局长贾治邦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赵树丛作工作报告,局领导张建龙、印红、孙扎根、陈述贤、张永利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