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拟任命官员 调查结果10日内或可反馈

19.05.2014  16:57

  中安在线讯 对“一府两院”拟任命官员进行实名举报,调查结果或在10日内反馈到任免机构,任免机构并以适当方式将处理结果反馈实名举报人。5月19日上午,《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的规定(草案修改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根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反映的涉及拟任命人员存在的问题,由任免工作机构转交提请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提请机关应当在其调查处理后或者接到有关机关调查处理结果后十日内,将调查处理结果书面反馈任免工作机构。对实名举报的,任免工作机构应当以适当方式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举报人。(记者 黄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