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18.08.2019  12:16

  为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近日,省司法厅公布《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9月15日前,公众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电子邮件收件地址为[email protected]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妇女儿童等社会成员走出家门、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获取社会服务的基本条件,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更是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 2012年6月,国务院出台《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为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了法律依据。

  据了解,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阐明了立法宗旨、适用范围,细化了部门分工,明确了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要求与标准,将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内容和执法主体都作出了规定。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道路、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公共活动场所等的建设应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有关标准;政府制定的无障碍改造计划要兼顾城市改造提升工作;对公共交通运营单位的无障碍服务提出明确规定;强化无障碍环境的管理,明确禁止损毁、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

原标题: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