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一村医好大胆无资质敢做手术 擅自做引产手术险酿惨剧

16.08.2016  23:08

救死扶伤本是医生的天职,但有人为了获取经济利益,没有医生资质还去行医生之职,不但不能挽救生命,可能还会造成危险。近日,潘集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被告人祁某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一案。

记者了解到,被告人祁某是潘集区某镇的一名乡村医生,仅仅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不具备医师执业资质,其诊所也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频频在家中诊所为他人进行终止妊娠手术。2012年5月9日,祁某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被潘集区卫生局予以责令立即停止非法诊疗活动,并处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但祁某仍然继续非法为他人进行节育手术。

2013年5月的一天,潘集区某镇村民段某某怀孕后,因认为腹中胎儿是女孩,便到祁某家中请求作引产。祁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情况下,未经批准擅自为段某某施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收取手术费用600余元。

不久后,潘集区某镇村民阮某某需要做流产手术来到祁某的诊所,祁某给了其引产的药物,服药的第三天,在祁某家中引产胎儿。祁某收取手术费用690元。但由于阮某流血不止,还有呕吐的症状,随后被送至医院进行治疗。

潘集公安分局于今年5月26日立案侦查,祁某于当日经传唤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祁某为谋取经济利益,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未经批准擅自为他人施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第二款之规定,建议以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现在在哺乳期内,可以适用非监禁刑。被告人祁某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表示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对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感到后悔。(记者 付莉荣 通讯员 徐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