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政策范围内无物证农村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发放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皖农机人函〔2015〕101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
为做好政策范围内无物证农村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发放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政策范围内无物证农村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发放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0月19日下午报到,10月20日培训。
二、会议地点
黄山大厦城市酒店(电话:0551-62221616);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111号银泰中心对面、长江中路与无为路交叉口。
三、会议内容
(一)总结交流农村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发放工作;
(二)学习政策范围内无物证农村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
(三)全省农村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发放工作政策解答。
四、参会人员
各市农机局分管负责人1名,各县(市、区)农机局分管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各1名。
五、有关要求
(一)培训名单以市为单位统计人员,于10月16日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发送至省局人事处邮箱( [email protected] ) 。
(二)请合肥市、阜阳市、毫州市、蒙城县、东至县、霍邱县农机局,做好交流发言准备,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根据有关规定,参会超员不予安排。
联系人:曾申凯;联系电话:0551—62676370。
附件:会议回执.doc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