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民政局多措并举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14.02.2017  13:02

      自脱贫攻坚战役打响以来,无为县民政局立足本职工作,紧紧围绕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等重点职能,克难攻坚,真抓实干,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为确保扶贫任务全面落实,近年来,无为县民政局从低保兜底、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社会参与等方面着手,立足本职,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不断增强民政扶贫力度,扎实推进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进一步成效。

      怎样才能够最大限度发挥民政在扶贫过程中的作用?无为县民政局制定并出台了《无为县社保兜底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从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强化医疗救助制度和加大临时救助制度四个方面提出了任务要求,确保通过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编密织劳社会保障救助托底安全网,让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符合救助政策条件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社会保障救助范围,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相适应的调整机制,提高农村低保标准。2016年全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3600元/人/年提高到3960元/人/年,比2015年提高了10%,超过扶贫标准,实现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2016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9034万元,月人均补差230元。同时,对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A类、B类人员分别增发30%和20%的分类保障金。2016年共增发分类保障金1889.18万元。

      信息精准,制度分明,是确保特困群体脱贫的重要条件。无为县民政局建立申请低收入家庭核对中心,实时开展核对业务,做到应保尽保,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行“兜底保障”。对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低保审批必须经过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进行入户核对,对核对后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建议据实补差享受低保待遇,确保社会救助不落一人。

      无为县民政局始终坚持困有所帮,难有所助,不断加大城乡孤残儿童和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采取主动发现与个人申请原则,将因灾、因病、突发性事件造成临时困难群众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加大对突发重特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各类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2016年共发放临时救助342.904万元。印发并出台了《2016年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将救助对象扩大到全县扶贫对象。扶贫对象中的五保、低保人员可享受定点医疗机构的“一站式”服务,全年“一站式”共救助7322人,投入资金1010.1万元,大病救助农村贫困人口1214人,救助资金393.6万元。

      此外,县民政部门还将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低保与就业再就业和扶贫开发的联动机制,扶助那些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早日自食其力,真正脱贫致富。

上报单位:无为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张迎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