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人大常委会为城市规划“把脉”
08.01.2015 11:49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常委会要求在修编完善和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一要做好宣传,增强全社会规划法律意识,提高执行总规的自觉性。二要充分利用规划成果,认真执行规划,切实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并注重全面协调,确保各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的衔接。三要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规定,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规划》实施情况,规划执行中确需调整时,应严格按法定程序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县人大常委会将加大规划执行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力度。(芜湖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信息来源:芜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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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2015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