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旌德重视破案追赃 为受害人追回三十六万多元

28.02.2015  11:02

  2月13日,旌德县公安局为受害人追回被骗的36.8万元,把破案句号划在追赃返赃后。

 

  2014年12月,被害人吴某来到旌德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向民警报案:其在一款交友软件上认识了一个叫“往事如风”的男子,“往事如风”通过各种理由向其借款达36.8万元后,不见踪影。

 

  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对吴某做了详细的询问,并在审查后于2014年12月24日立案侦查。侦查中,民警合成作战,于次日即锁定嫌疑人胡某,并于当日将胡某上网追逃。2015年1月7日,迫于强大的法律压力下,犯罪嫌疑人胡某向旌德县公安局投案自首,面对民警的讯问,犯罪嫌疑人如实的交代了自己诈骗经过,并将诈骗所得的钱财挥霍一空,旌德县公安局于2015年1月7日将犯罪嫌疑人胡某刑事拘留。

 

  嫌疑人已抓获,但是被害人吴某最关心的是被骗的钱何时追回。基于对报案被害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刑侦民警对嫌疑人的家属做了诸多劝退赃工作,经过不懈的努力,嫌疑人家属答应将被害人所骗巨款退还给被害人。

 

  2月13日上午,当民警将36.8万元返还给被害人时,被害人喜悦的表情溢于言表,对民警破案追赃给予了高度赞誉。□冯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