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11月11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后的首个“双十一”网购节,旌德法院采取多种措施为“双十一”网购保驾护航。
该院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条例》编印成册,走上街头,重点向市民宣传“退一赔三”、“7天无理由退货”、“交易平台先赔”等网购维权法律知识。同时,该院还在官方微博发布“双十一”网购维权特辑、“双十一”网购维权小贴士、网购维权典型案例等,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