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施行政府会计制度 多维度反映"政府账本"
全面清晰的“政府账本”,将会有更好的制度来保障。近日,省财政厅发出通知,要求省直各部门、单位和各市、县认真做好政府会计制度贯彻实施有关工作。 2019年1月1日起,政府会计制度在我省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这意味我省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将拥有全面反映“家底”情况的综合财务账本。
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去年10月以来,财政部相继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届时,现行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国有建设单位等有关会计制度不再执行。
“现行政府会计标准体系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主要以提供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决算报告为目的。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说,决算报告像是一个家庭一年的“收支”情况,即挣钱和花钱的流量记录,政府会计制度施行后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记录着包括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能够多维度反映政府财政财务状况。 “这将为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预算管理水平、改进公共服务、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等提供充分的信息支持。 ”
为确保政府会计制度于2019年1月1日起在我省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我省明确,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省级财政负责各市、县(区)财政会计管理干部以及省直部门一级预算单位财务负责人培训,市县财政部门负责本级相关部门培训,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培训。
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制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难度高、任务量大、时间要求紧,省财政厅提出,力争在今年11月底前对财务负责人和会计人员集中轮训一遍。各部门、各单位年底前要完善内控相关流程,梳理基于本部门、本单位业务涉及的会计科目,调整或归并相关账务,做好会计科目余额编制等相关衔接工作,及时开发、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实现新旧会计制度准确对接。